各系部、处室:
按照滁州市财政局《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财资〔2017〕276 号)的要求,我院作为第一批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试点单位,要求在确保各项资产信息准确的基础上,按照条形码粘贴规范的要求完成条码标签粘贴工作(原已贴条码需更换为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的条码标签)。为保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制定《2017年固定资产清查暨财政统一条码标签粘贴工作实施方案》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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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18日
【附件下载】
2017年固定资产清查暨财政统一条码标签粘贴工作实施方案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