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部、处、室:
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学院的汽车和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的管理,确保停车有序、交通安全,学院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:
1、汽车进入校园须凭《车辆出入通行证》进入。师生员工及校内食堂、超市等工作人员的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须配挂车牌,有序停放在车棚内。
2、无通行证汽车一律出示驾驶证由门卫查验,并换取校园临时通行证,按门卫指定地点有序停放。临时来院办事人员的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一律由门卫指引停放在门口车棚内。
3、综合办公楼、各教学楼大厅及楼道严禁停放各种车辆。学院公务用车工作时间一律停放于国旗广场周边。教职工及外来汽车可停放于喷泉两侧和综合楼西侧停车场,学生一食堂北侧为应急停车场,其他位置请按泊位停放,无泊位禁止停放。
4、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,保卫部门将通知车主所在部门负责人联系车主移车,同时纳入部门考核。对无法核实车主信息的车辆,保卫部门将强制拖移。
5、外来送货车辆取消长期通行证,按规定时间进出校园。
特此通知。
附:《校内停车示意图》
院办公室
2014年8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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