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滁州市纪委发出《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》(滁纪明电[2014]7号),通知全文如下: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三十条和市委二十六条规定,严明作风建设各项纪律,坚决防止中秋、国庆期间用公款购送月饼等节礼的不正之风反弹,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:
一、各级党委(党组)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充分认识“四风”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,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,采取有效措施,规范内部管理,健全完善制度,坚决防止用公款购送月饼等节礼问题的发生,真正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尽责。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,率先垂范,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要求,又要敢抓敢管,切实负起领导责任。
二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,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规定,做到令行禁止。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、购物卡等节礼;严禁违规收受礼金、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;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;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到景区游玩;严禁公车私用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;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;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现金和实物;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;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。
三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责任,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密度,采取有效措施,在加强对超市、商场、单位监督检查的同时,紧紧盯住以快递派送、购物卡、提货卡、预付卡及异地提取等形式用公款“隐身送节礼”的行为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彻底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、观望之念。要进一步加大查处曝光和执纪问责力度,对我行我素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、顶风违纪的,严格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公开曝光,确保中秋、国庆期间风清气正。
四、畅通监督渠道,严肃查处问责。市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:0550—12388;举报邮箱:czxfjb@126.com。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,市纪委将对举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,一经查实,一律从严从快严肃处理,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。